桌面上经历了一番风卷残云地扫荡,林晓雨有些幽怨地摸着肚子:“都是你没阻止我吃肉,我感觉自己都要长胖了。”
沈重玩味笑道,“我可没逼着你吃,刚才你可吃得比我还快!”
“我不管,我肚子都这么大了,都是你的错……”林晓雨胡搅蛮缠道。
沈重一愣。
从桌子旁边走过去的服务员不禁扫了两人一眼,那眼神十分的玩味。
林晓雨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闹了个大红脸。
两人休息了一会,准备起身去结账的时候,一个穿着西装的胖子却走了过来,面带笑容的道:“恭喜两位。”
沈重道:“恭喜什么?”
西装胖子很礼貌的笑道:“我是原始部落的老板,根据本店的规矩,两位是今天的第199位和第300位顾客,所以今晚的消费全部免单,并且还能获得价值1000元的豪礼。”
“还有这种好事?”沈重顿时一愣。
林晓雨兴高采烈的欢呼道:“去领奖,去领奖!”
老板却是带着他们走到最中间的舞池,很礼貌的笑道:“接下来请两位跳一段舞,只要能获得半数观众以上的认可,将获得豪礼,当然了,无论失败与否,今晚都是免单的。”
沈重顿时一愣,这店倒是有套路,“可我也不会跳舞啊。”
林晓雨脸色发红,她吃得太饱了,“我也不会。”
此时,下面的食客都起哄道:“跳一个,跳一个!”
老板笑笑:“随便跳跳就可以了,当然了,如果实在不会跳舞,您也可以即兴表演一段才艺,或者是唱一首歌,只要能打动咱们今天现场的观众就可以。”
沈重想了想,道:“那就唱歌吧,这个我擅长。”
很快服务员拿来麦克风。
音乐起。
沈重站在台上,舞台上的迷乱的灯光打在他的脸上,一股柔和温柔的嗓音轻轻唱道:
还记得当天旅馆的门牌
还留住笑著离开的神态
当天整个城市 那样轻快
沿路一起走半哩长街
还记得街灯照出一脸黄
……
这一首《约定》,是经典的粤语老情歌,很多人都熟悉,听过。
场上本来闹哄哄的。
然而当沈重唱出口的时候,整个店内却是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并且很多人脸上都懵了。
嘴里撸着半串烤肉的食客瞪大眼睛,看着台上满脸的不可思议,“这歌声……”
店内穿着草裙的女服务员脸上露出一丝迷醉,“这歌声真好听。”
老板的脸上更是有点不知所措,拉旁边的工作人员拉过来小声问道:“这怎么搞得,你不会搞错了吧,怎么把原唱给放出来了?”
工作人员脸上更加懵:“没有啊老板,我放的是伴奏啊,不信你看!”
老板一看,还真是伴奏,在一看台上,脸色立刻变得震惊起来,他们店里的麦克风可不是什么高档设备,几千块配的而已,能用这种配置唱出这种水平,这到底是什么怪胎啊!
然而其他人的注意却已经完全被这歌声所吸引了,整个店里,仿佛突然变成了演唱会的现场,只剩台上那个拿着麦克风的身影与耳边歌声的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