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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127mm导气式自动狙击步枪

这是在原世界放到珀菲科特穿越以前都相当能打的性能,就更不用说在这种还在用纸壳定装弹药的时代了。

如果珀菲科特真的带着这东西上战场,那是真的能够改变一场战争的结局与走向的。

不过虽然对这把武器十分的满意,但珀菲科特却并不打算真的带着它上战场。

一方面是因为她是一位炼金术士,还是朗顿有史以来最天才的炼金术大师,让她上战场属实是暴殄天物了一些。

而另一个方面的原因则是因为这把枪就不是珀菲科特为自己打造的武器,而是打算送给福斯特的礼物。

福斯特是超凡者,还是一位等级达到了大骑士级的骑士,这是珀菲科特很早就知道的事情。

这位老管家是当年珀菲科特的爷爷老布兰德利斯男爵的扈从骑士,与担任学徒的骑士侍从不同,扈从骑士是和自己所跟随的骑士高度绑定的。

而并非像是骑士侍从那样,在获得正式的骑士头衔之后就可以从自己所效力的骑士麾下脱离。

通常来说,骑士都不会苛待自己的扈从骑士,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甚至会划拨给他们一小块领地。

就比如珀菲科特的爷爷老布兰德利斯男爵是一位强大的勋位骑士,他凭借在战场上所积累的战功获得了世袭男爵的头衔和一大片领地作为自己的封地之后,就将封地里的一个村子分给了福斯特,并给予了他正式的骑士头衔。

但福斯特却一直都留在布兰德利斯庄园做了一名管家,照顾了布兰德利斯家族的三代人。

对于这样一位可敬的长辈,珀菲科特除了想办法帮他突破大骑士的等级,成为勋位骑士之外,也按照自己的思路为这位老管家打造了全套的装备。

其他部分珀菲科特基本上都已经做好,确认可以给福斯特带来一个巨大的惊喜。

而这把枪原本珀菲科特是不太打算做的,因为有着炼金术的存在,这个时代的骑士们披甲上阵的时候,他们的盔甲足以抵挡那些燧发枪的射击。

甚至于大骑士等级的骑士,都够在盔甲齐全的情况下去用血肉之躯硬接小口径前膛火炮了。

所以枪对于这个时代的骑士来说,可能还没他们挂在腰上的手弩实用。

至少一些制作精良的手弩也具备连发功能,可以在一分钟内打空50支装的箭匣,把对面一整列线列步兵挨个射爆脑袋或者把其中某个幸运儿钉成筛子。

与绝大多数人印象不同的是,在珀菲科特穿越前的世界结束了骑士时代的并不是火枪,而是工业革命所带来的生产力发展与社会结构转变,彻底摧毁了骑士存在的土壤。

并且大量廉价可快速训练的士兵也打破了骑士阶层对武力的垄断和统治,更高效的近代军队取代了过去的骑士,这才能够终结骑士时代。

说到底,当我可以用三个月的时间就可以训练出一名合格的士兵,然后拿着可能只需要十几个工时就能制作出来的步枪,以百倍的数量把一个训练了十多年、穿着重型盔甲的正式骑士射爆脑壳,你也会觉得所谓的骑士不过如此罢?

而在这个世界,虽然骑士的战斗力更高,存在着万千伟力集于一身的情况,但本质却没有发生改变,当量变产生质变的时候,骑士依旧会被取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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